关于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市政务公开办: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重要渠道,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31条,其中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160条,环境质量状况471条。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介发布信息400余条,在“平凉环保”公众号发布信息489条,在微博发布信息341条,转办网站留言38条,其他方式发布信息60余条。
2018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008件,办结1003件,5件正在办理,办结率达到99.5%。按举报内容分类:涉及水污染107件、大气污染321件、固体废物污染72件、噪音污染456件、电磁辐射5件、生态破坏2件、畜养及农药化肥污染26件、其他问题4件。2018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008件,办结1003件,5件正在办理,办结率达到99.5%。按举报内容分类:涉及水污染107件、大气污染321件、固体废物污染72件、噪音污染456件、电磁辐射5件、生态破坏2件、畜养及农药化肥污染26件、其他问题4件。2018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008件,办结1003件,5件正在办理,办结率达到99.5%。按举报内容分类:涉及水污染107件、大气污染321件、固体废物污染72件、噪音污染456件、电磁辐射5件、生态破坏2件、畜养及农药化肥污染26件、其他问题4件。2018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008件,办结1003件,5件正在办理,办结率达到99.5%。按举报内容分类:涉及水污染107件、大气污染321件、固体废物污染72件、噪音污染456件、电磁辐射5件、生态破坏2件、畜养及农药化肥污染26件、其他问题4件。
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609件,办结604件,办结率达到99.2%。按举报内容分类:涉及水污染47件,占受理总量的7.7%;大气污染197件,占受理总量的32.3%;噪音污染254件,占受理总量的41.7%;固体废物污染36件,占受理总量的5.9%;畜禽养殖及农药化肥污染18件,占受理总量的3.0%;其他问题57件,占受理总量的9.4%。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主要包括:市县(区)环保工作动态、领导讲话、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办事指南、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日报、环境质量状况、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及验收、排污许可和排污收费、机动车尾气治理、危医固废处理等内容。凡属于生态环境部门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宣传活动公开。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等集中宣传活动,采取现场观摩、公众开放、法律解读等活动,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布设宣传展板66余面,发放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常识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环保袋和环保围裙等宣传品1万余只,发送环保宣传短信2万余条。
二是新闻媒体公开。在《平凉日报》设立了环保宣传周刊,开通了“平凉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日报”,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特别是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在平凉日报、平凉电视台、平凉市门户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平凉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告、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
三是新闻发布会公开。通过参与省生态环境厅“阳光在线”栏目,以接听信访电话的形式深入开展政民互动,解读全市生态环境形势;年内共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4次,介绍了全市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共收到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个人环评审批信息公开申请等2个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了答复,获得申请人的肯定。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政策解读方面。在局门户网站建立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发布平台和“政策解读”专栏,强化对中央、省市委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第一时间向公众传递权威的解读、专家的声音,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落地生根。
2.决策公开方面。对2018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部门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公示;对领导班子和其他县级干部工作分工及人事任免公开公示;对平凉市“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系统等重大项目建设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征求意见;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督察进行公告。
3.回应关切方面。2019年,在平凉日报刊发《平凉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日报》365期,及时向社会发布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增强环境信息透明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及查处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4.公众参与方面。2019年,配合参与了市人大开展的扬尘污染治理立法调研,为省人大代表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法律法规,提高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有效保障人大代表参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复文5条。
(四)平台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政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视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工程、窗口工程和服务工程来抓,定期召开局党组和局务会议调度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负责提供技术保障,安排专人维护管理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局班子成员协调组织,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具体承办的良好工作格局。
2.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积极主动按要求公开,认真细致严标准办理,大大提高了公开时效和质量。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把保密审查关。三是及时更新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主动公开内容。
3.强化平台建设。加强对网站规范运行管理,不断解决网站运行中的链接错误、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优化调整;加强微平台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实现微平台与门户网站信息联动发布机制;突出推进12369服务热线规范运行,实行清单管理,全程跟踪群众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办理进度,按照法定办理时限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五)监督保障
把信息公开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将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公开时限,全面指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法依规公开信息。重点围绕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两微”平台规范运行开展督促检查,对未及时做到公开的科室(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6 |
减72 |
1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7 |
增34 |
14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增3 |
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1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1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1 |
0 |
1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1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12369环保投诉热线办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电子政务服务推进较慢,个别环境信访案件查处不够及时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推动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形式创新不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的信息公开采用文件、报纸和门户网站等公开方式,公开形式相对单一,微信、微博等社会利用率相对高的信息传播工具,仍然需要建设完善并提高其利用率和关注度。二是业务能力还需提升。随着群众对信息公开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各项新规定新制度的相继出台,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着新任务新要求,但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学习培训相对滞后,人员能力提升缓慢,影响了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公开内容还需细化。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比较重视环境重要舆情、重点领域、法规政策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对机关办事的程序、所需资料、内部操作的规程等信息在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全面、有效公开环境监管信息,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建设。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尽快实现多渠道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范围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不断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三是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水平。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力量配备,提升队伍能力。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建立信息公开的考核约束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的优劣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人员提升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31日
上一篇: 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下一篇: 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