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6-01-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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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环保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服务群众、提高效能”为宗旨,以“勤政、廉洁、优质、高效”为承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强化政务服务建设,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积极构建“阳光环保”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平凉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环保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局党组和局会会议,督查调度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情况,确定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市环境信息监控中心负责提供技术保障,安排专人维护管理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局班子成员协调组织,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具体承办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对清理保留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危险废物转移许可、排污许可证核发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机动车辆环保标志核发1项便民服务事项,梳理了权责清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网站进行了公示。对单位重大财务支出实行局务会集体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在全局范围内印发,对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在全局职工会议上进行了公布,对年度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督促项目单位或业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在新闻媒体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主要内容,并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及环评意见,鼓励公众参与;在环评受理和审查阶段,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对225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55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和7个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丰富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关切。在单位办公区域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布单位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分工、联系方式和办事流程等信息,在办公楼临街面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报当日城市空气质量和环保法律法规等信息。编制了《2014年平凉市环境质量公报》,向公众发放500余份,并通过网站和电子显示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平凉日报》设立了环保宣传周刊,开通了“平凉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日报”,刊登53期,发布日报180期。在网站及时发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等信息600余条、图片50余张。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日,节能宣传周、科技宣传周和环保政风行风热线直播等活动,制作新《环境保护法》宣传展版20面,发放环保知识资料和手册3.4万份、新环保法宣传资料5300多份、环保袋3.5万只,发送手机短信、彩信40多万条,有力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5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务公开类举报投诉。

二、积极优化政务服务,着力创建“群众满意窗口”

一是推进集中审批,完善服务事项。严格落实《市环保局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实施办法》,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政务大厅环保窗口统一办理,我局开发监督科、评估中心整建制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并在窗口设立首席代表,授予相应审批权限,集中办理项目环评技术咨询服务、环评审批受理等业务,实现了“一个窗口”进出,避免了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现象,实现了“两集中、两到位”。去年7月份,又在环保窗口新增了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核发便民服务事项,并及时更新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流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在2014年下放28个行业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去年再次对市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进行了调整,拟将农林牧渔、城市交通、社会事业与服务、房地产等42个行业以及部分城镇基础设施、轻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至县(区),下放意见已报市审改办审查。进一步梳理优化办事流程,修订完善《环保窗口服务指南》,积极畅通困难企业与群众“绿色通道”,全面提升审批效能,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审批时间比国家规定时限分别缩短了8、15、30个工作日。

三是强化督查调度,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印发了《平凉市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调度管理办法》,对全市市列以上86个重大项目实行月调度和季报告,目前除1个不符合环评条件外,61个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13个项目正在编制或修改环评文本,11个项目还在可研阶段。同时,分管领导坚持每两月督查调度一次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2015年,环保窗口共办理环保标志核发事项1349件、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核发事项35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111件,所有事项均依程序受理、按时限办结,并录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面加强信访调处,切实维护群众环保权益

严格按照《平凉市综合便民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加强了“12345”综合便民热线受理、转办、查处等各项工作。一是保障有力。明确了“12345”综合便民热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环境举报投诉的受理转办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购置了环境信访涉密计算机及彩色打印机各1台,实现了环境敏感信息物理隔离,有效保障了信息安全。二是及时办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信访案件进行转办,并督促相关县(区)环保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上报查处情况。针对敏感区域环境信访问题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开展现场核查,确保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三是规范答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据实向信访人反馈信访案件查处情况,并定期开展案件回访,确保违法企业(单位)整改到位,环境影响消除到位。2015年,我局共受理“12345”综合便民热线信访举报2件,案件查处率、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一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12345综合便民热线办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电子政务服务推进较慢,个别环境信访案件查处不够及时等问题。对此,我局将以此次集中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并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梳理规范公开目录,补充完善公开内容,有效增强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效能建设,进一步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是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理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平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