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4-18 11:49 |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3-8551156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裙楼三楼(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744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泾川县高平镇五千头肉牛养殖场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泾川县高平镇高平村大庄组 | 泾川县高平镇人民政府 | 甘肃昊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泾川县高平镇高平村大庄组,场址中心坐标E107°31′34.4653",N35°19′18.6543";项目占地30017平方米(约合45.03亩),计划新建标准化牛棚11座,建筑面积10270平方米,隔离牛舍1座,建筑面积260平方米,黑膜发酵池1座3000立方米,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167平方米,干草棚及配料间1座,建筑面积816平方米,青贮场2座,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粪污堆积棚1座,建筑面积695平方米,机具库1座,建筑面积360平方米;衬砌雨水渠800米,埋设过路雨水管涵310米及供水管网2150米,新建检查井20座等。项目总投资1520万元,环保投资50.2万元,占总投资的3.3%。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废水来源于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阶段产生的泥浆废水、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施工期施工场地设有临时工棚,生活污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抑尘用水。施工废水可在施工现场内设废水沉淀池,对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及运输道路的洒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土方阶段产生的扬尘量比较大。工地施工均采取封闭式管理,扬尘扩散受阻,围挡使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明显减弱,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应做好防尘措施,将对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建设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间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及运输工具所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一定的措施可避免或减轻其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也是局部小范围内的,随着施工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的挖方弃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挖方全部回用不外排,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处置,施工场地需设置垃圾箱集中暂存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牛舍恶臭、堆粪棚恶臭、配料间及干草棚加工粉尘等。 ①牛舍恶臭气体 本项目牛舍拟采用加强通风、合理设计日粮、喷洒除臭剂、牛粪日产日清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氨、硫化氢污染物排放速率远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②堆粪棚恶臭气体 本项目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粪污经清粪车拉运至堆粪棚暂存,堆粪棚产生恶臭,其主要污染物为NH3和H2S,建设单位在堆体中加入除臭剂来减少恶臭的散发量。让雾化的除臭剂分解空间中的异味分子,使得不断散发的臭味在微扩散前就予以消除,从而改善环境质量。采取上述措施后粪污暂存过程中恶臭可以得到有效治理,措施可行。 ③饲草加工粉尘影响分析 本项目配料间及干草棚加工作业在封闭厂房内部作业,且在饲草加工过程喷水加湿作业,且建设方严格现场管理在饲草加工及饲料搅拌过程做好厂房门关闭保持厂房内封闭状态,实现达标排放,措施可行。 ④沼气 本项目产生的沼气直接放空燃烧。因沼气产生量较低,通过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沼气放空燃烧的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采用收集池+黑膜发酵作为液体有机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项目已确定消纳土地及拉运路线。项目运营期废水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包括:黑膜发酵池渗漏等产生的地下水污染。根据场区内的实际情况,场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区划分为地下水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同时为避免事故状态下废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本次环评要求加强黑膜发酵池的维护与日常管理,避免事故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 (4)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牛叫、运输车辆、饲料加工生产设备等噪声,噪声源强在60~90dB(A)。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场界四周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牛粪、病死牛及分娩胎衣、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过期药品及疫苗、生活垃圾。 ①牛粪 本项目牛粪全部外售作为生产有机肥原料。 ②病死牛及分娩胎衣 项目病死牛及分娩胎衣在厂区设置填埋井进行填埋处理。 ③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类别HW01(841-005-01)药物性废物主要产生于防疫、检查过程中的消毒和医用品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场内设置一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HW01(841-005-01)分类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时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④过期药品及疫苗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过期药品及疫苗HW03(900-002-03)属于危险废物。场内设置一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过期药品及疫苗HW03(900-002-03)分类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时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⑤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人数5人,场区设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 / | 本项目已按照要求进行了两次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公示于2025年1月6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第二次公示于2025年1月20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项目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建议与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