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3-2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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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25-2025331(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3-8232522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裙楼三楼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编:744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1

崆峒区麻武乡1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

平凉市崆峒区

公航旅(崆峒)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润瑾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本工程位于平凉市崆峒区麻武乡,为崆峒区麻武乡1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建设内容,主要新建110kV升压站,安装一台100MWA主变压器,新建110kV升压站至330kV崆峒升压站输电线路,线路整体呈西向东走向,线路长度为35.104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铁塔共计114基。

 

1.电磁辐射: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确保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河流、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规范控制水平距离和线高,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以降低线路电磁环境影响。通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加强宣传;做好升压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抬高输电线路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以保证升压站地面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符合标准限制;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根据现状监测和类比监测,本项目工程投运后,升压站四周及线路工程的工频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均能够分别满足4000V/m、100μT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根据预测和现状监测结果,在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后,确保输电线路沿线昼、夜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升压站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以及事故产生废变压器油时,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收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