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2023年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一)查处未保证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案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8-2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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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22530日,按照平凉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计划,我市执法人员对平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该公司未及时维护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未能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情况。经调阅20223-5月分钟历史数据,历史数据显示,该公司废气检测设施多个时段流速、烟道温度、湿度为定值(湿度连续28天为定值1.00%;烟温、流速连续35天同步出现定值,分别是41.7℃9.1 m/s)。根据CEMS系统中相关污染指标计算公式,上述指标直接影响颗粒物浓度计算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直接导致污染物浓度、排放量不能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情况。

二、查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7.7万元罚款。目前,当事人已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在线设施系统进行了升级,对在线检测设施进行了比对检测,各项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三、启示

该案件首先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排查异常信息,发现恒值、零值、数据波动小等异常情况,综合运用各种在线指标分析研判在线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精准锁定案件线索,突出精准执法,是平凉市查处的第一件因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中湿度、温度和流速等指标异常,影响污染指标的计算,导致在线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违法案件,具有典型的指导、警示、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