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华责改字〔2023〕4号)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2-27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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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姓名:曹亥海  

身份证号码:622725********001X

地址:华亭市东华镇双凤山洞子口向西100米处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3年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煤矸石堆场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场地内露天堆存有大量煤矸石、煤泥及少量的砂石料堆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场面积尘较厚,车辆行驶中产生的扬尘较大。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和种类                                                                   

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之规定。

三、责令改正的履行

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现责令你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场地内堆存的煤矸石等物料全部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并对场地内堆存的煤矸石等物料全部进行清理,清理的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我局将在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以暗查方式组织对你改正情况实施复查,若你拒不改正,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你拒不整改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