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6-2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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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24-2025630(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3-8551156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裙楼三楼(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

  编:744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渭河流域静宁县威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人工湿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威戎镇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陕西三绿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威戎镇,计划建成处理规模1000m3/d的人工湿地,采用“表面流人工湿地+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组合工艺对威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处理,人工湿地中心点坐标:E 105°45′36.154″,N 35°21′36.777″。项目永久占地23044.46m2,新建输(排)水管道1035m,生态绿化面积5487.1m2。配套设施主要有进场道路720m,巡检道路3328m2,管理用房1座83.86m2,化粪池1座。项目总投资4354.71万元,环保投资141.3万元,占总投资的3.24%。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来源于土方工程和交通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燃油机械废气与汽车尾气等。

(1)施工扬尘

①建设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措施。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制定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报送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如实记录各项措施落实情况。③施工场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④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车运输监管,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现象。运输车辆应保持工况良好,应采取挡板和篷布封闭等防风遮盖措施,尤其是在运输水泥等多尘物料时,采用封闭式运输、喷射泵进行装卸,减少粉尘;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在施工期间配备洒水车,每天适时对交通道路洒水,以降低道路扬尘。⑤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施工现场尽量实施建材料统一堆放管理,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防止包装袋破裂。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200m以上。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⑥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⑦在道路两端设置工程概况标志牌,标志牌上必须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施工企业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

(2)施工机械废气

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减少机动车辆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

(1)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必须首先考虑处理后继续回用于施工生产,其次用于工区场地和道路喷洒降尘等。

1)基坑废水

基坑废水中悬浮物浓度高,在附近地势较低处设置围堰采用自然静置沉淀的方式去除易沉淀的砂粒。沉淀后的基坑废水优先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抑尘和绿化等,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期一律就近租用民房分散布景施工生活区,不存在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问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噪声源强

项目施工期间,不同施工阶段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设备,因而产生不同施工阶段噪声。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主要产噪施工机械有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多属于高噪声设备。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及声级见工程分析表2-4。

(2)施工噪声贡献值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尽可能不在夜间(22:00-06:00)昼夜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②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噪声。③严格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与行车密度。④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强噪声源周围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配备耳塞或耳罩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和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尽量减少碰撞和敲打声音。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弃土、清淤产生的淤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均为一般固体废物。

(1)弃土

施工期场地清理、主体工程建设、管道施工及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挖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剩余临时堆存的地表土采取临时拦护措施,后期将用于临时占地复垦覆土和植被恢复等。

(2)清淤淤泥

项目施工范围内以坑塘水面为主,施工期间需进行清淤作业。清淤产生的淤泥经自然晾晒脱水后,采用专用封闭车辆拉运至静宁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工程占地属永久性占地,占地将改变原有土地利用性质,扰动原地貌。本工程施工时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区对植被的破坏、水生生物及水土流失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如下:

(1)施工过程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对施工工地以外土地、植被的压占和破坏。对项目拟建地外的区域不得随意破坏其原有地表植被。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面积。②施工在占地红线范围内,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及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状。③工程施工中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尽量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管道敷设产生的弃土在回填后多余部分及时运送至道路施工现场作为填方以及绿化用土。④合理安排施工单元,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避免施工场地大面积裸露。

(2)陆域植被的影响

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主要以草地植被为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草地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征用土地、临时用地、临时弃土占地及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破坏施工区域内植被,损失一定的植被生物量,并对施工作业区周围植被盖度、数量和分布产生一定影响。

由于本工程占地面积不大,且区域已存在一定的人为干扰,以及周围农田污水漫流的影响。现存植被多为适应性较强物种,在加强施工监理,在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规范施工人员活动等措施得到落实后,人为干扰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较小。

(3)水生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现有水域为坑塘水面,施工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的为人工湿地的开挖施工。土方开挖对现有水池内水生生物尤其是底栖生物构成直接威胁,破坏治理范围内底栖动物栖息地和水生植物生存环境。但场地内水环境较恶劣,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水生浮游动植物与底栖动物极少。本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该区域的水质现状,有利于该区域水生生物环境的改善和逐渐恢复。故施工期不会对水生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水生植物是内陆河道、湖泊的最重要的初级生产者之一,它在维持水体生产力、净化水体、促进营养物质循环、调节水文气候等方面起着重要的生态功能。施工期间,拟建人工湿地内水生植物将消失,本工程建设范围内,水生植被较少,主要为芦苇、水葱等常见植物,施工结束后,会人工种植大量适宜水生植被,湿地内挺水、浮水、沉水等水生植物将明显增加,种类更丰富,对有机污染物有更强的降解能力。故施工对水生植被的影响较小。

(4)水土保持措施

本项目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和水土流失影响等进行分区。本工程共划分为3个防治分区,即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道路和施工生产区。

①主体工程防治区

施工后及时清理场地,利用保护的表层土壤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复垦,恢复植被,确保土地恢复原有功能。

②施工道路防治区

道路临时堆料采取拦挡措施,防止物料散落污染周边环境,并且道路两侧开挖临时排水沟,道路外侧植草绿化;施工结束后对土地进行平整复垦。

③施工生产防治区

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设施并平整场地,采用表层土覆土后采用“栽灌种草”模式恢复植被,构建多层次防护体系。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人工湿地在运营过程中维护不当易产生恶臭污染物,且恶臭气体大部分经基质和植物根系吸收,对外散失少,其产生量较微弱环境影响微弱。考虑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湿地植物丰茂,将进一步对微量恶臭气体产生净化和吸附作用。本项目建成后,增加了周边的绿化种植面积,有利于周围空气环境的净化。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可忽略不计。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人工湿地对尾水进行深度处理,确保尾水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管理依托威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现有员工承担,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灌溉工程一体化集中泵房内的水泵。该设备采用低功率间歇运行模式,配套减振基座及泵房隔声封闭结构,通过源头降噪与传播阻隔双重防控。因此,对于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定期对湿地内的产生的杂草进行清除,将植物生长过于茂盛的区域适当进行收割、处置,以及清理湿地范围内的残枝败叶等产生的固植物残体。收集的植物残体可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拉运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置。废旧填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在线监测废液依托威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危废贮存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将通过土地平整、植被复绿及生态修复措施逐步恢复原有植被类型,其生物量与生产力水平可实现有效补偿。工程永久占地区域将转型为人工湿地系统,通过科学配置乔灌草多层次植被群落及水生植物体系,陆生植物生物量不仅可恢复至原有水平,还将通过优化生态系统结构实现增量提升,形成更具稳定性和多样性的生态服务功能。对于区域动物群落而言,人工湿地建设虽导致部分鸟类及鼠类原栖息生境被占用,但其活动范围将自然向邻近草地、湿地边缘等相似生境迁移。目标物种普遍具备较强的迁移适应能力,且人工湿地建成后通过水体净化、植被多样性提升及微生境营造,将显著改善周边草地与湿地的生境质量,为野生动物提供更丰富的食物资源和庇护空间。

(2)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湿地水生生态的影响是正面有利的。人工湿地建成以后,出水标准高于现阶段排放至葫芦河的水质标准,降低后续葫芦河水质继续恶化的风险,从源头上对污水漫排采取控制措施。人工湿地的建设可有效降解水中的污染物,减少了潜在性的内部污染源,有利于水质的改善。通过湿地的建设可保护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系统重构后,将形成“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立体群落结构,为鱼类、两栖类及底栖动物提供生境。类比同类项目,建成3年内水生生物物种数可增加30%-50%,对于维护当地乃至周边地区的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运营后对当地的生态影响起到积极的作用。

(3)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活动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弥补占地造成的植物损失,恢复水源涵养功能。②对湿地进行日常性巡查及维护。其中主要包括挺水植物养护、浮叶植物养护、沉水植物养护、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水生动物的养护。根据水质及生物监测结果,及时分析水域生态状况,并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优化调整措施。③植物系统建立后,污水是连续提供养分和水主要来源。通过控制污水处理厂排水在干旱期及时补水,控制水域水位。④对湿地景观水面进行日常清理,及时打捞漂浮物、枯枝烂叶,定期修剪水生植物,保持水面清洁。

(六)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各污水处理池和污水管道等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正常情况下,地下水污染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迁移穿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造成。若废水发生渗漏,首先污染所在土壤,同时污染物会较快穿过包气带进入浅层地下水,对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由于地下水一旦受污染其发现和治理难度都非常大,为了更好地保护地下水资源,将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建议采取以下的

⑴源头控制

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须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的通道。严格废水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排水管网要定期检查以免漏水。污水处理设施也要进行定期检查,不能在污水处理的过程中有太多的污水泄漏。

⑵分区防控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各人工湿地和污水管道等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应严格按照《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进行防渗措施。根据场地内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本项目地下水防渗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垂直潜流人工湿地、表流人工湿地和厂区输排水管道,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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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平凉机场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和白庙乡境内

甘肃永灵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和白庙乡境内,建设性质为新建。机场高速公路主线全长7.342km,起点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双桥路与北大路交叉路口,与双桥路和北大路平交相接,途经马家庄村、杜家沟、塬头上村,终点位于拟建平凉机场民用航站区西侧,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连接线共长1.666km,其中市区连接线长0.226km,起点位于彩虹桥北桥头,终点位于双桥路与北大路交叉口,与机场高速主线北大路平交相接,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Ⅱ级主干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维持原路基宽度24.4m;机场连接线长1.440km,起点位于军航进场路入口,终点位于民航航站区西侧,与民航旅客进场道路相接,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0m

项目全线设置大桥1314m/3座,中桥84米/1座,涵洞15道,隧道1920m/1座,天桥2座,设置平面交叉4处;改造现有立交1处,重铺连接线道路;设主线收费站和隧道管理站1处(合址共建);配套实施排水工程、防护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临时工程主要是:设置弃土场3处,位于白庙乡文邓村;施工便道10.374km,占地面积8.716hm2;设施工生产生活区3处,占地面积33.437hm2。拌合站另行环评。项目总投资15.036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27.9万元,占总投资的0.82%。

 

一、生态环境

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项目位于黄土高原农业生态区,二级生态区划为宁南-陇东黄土丘陵农业生态区,三级生态区划为泾河谷地城镇与灌溉农业区。

项目评价区植被类型以刺槐为主,占总面积的50.93%;其次农田植被,占总面积的20.44%;之后为其他无植被地段,占总面积的12.99%;蕤核占评价区总面积的2.08%;披碱草占评价区总面积的4.10%;裂叶蒿占评价区总面积的4.71%;青蒿占评价区总面积的1.59%;扁秆荆三棱占评价区总面积的1.31%;艾占评价区总面积的0.55%;水域占评价区总面积的1.30%。

根据现场踏勘及样方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未见其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评价区所在地处平凉市区北侧,通过收集资料、专家咨询和民间走访得知,评价范围内以黄土塬边梁峁沟壑为主,人类活动比较频繁,大型陆生野生动物较少,小型野生动物较多,常见野生动物主要以兔类、啮齿类、蛇类及常见鸟类。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拟建公路占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植物、动物的生态环境被破坏,由于公路施工影响范围小,呈线性分布,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范围不大且影响时间较短,且这种影响可随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和生态植被的恢复而逐步得到缓解。

项目建设施工及运营期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到的占用耕地、草地补偿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合理绿化,以及弃土渣场、其它临时用地的防护和恢复措施,其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运营期对沿线生态影响主要是对沿线的野生动物造成影响,主要体现在噪声干扰和生境分割效应等方面。

(1)本项目沿线主要是农业生态环境集中的地段,野生动物主要是与人类关系较为密切的两栖类动物、爬行动物和鸟类,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2)本项目全线桥隧占比较大(占总长度的72.81%),有效的缓解了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因此对野生动物阻隔的影响不大。

二、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新河湾小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敏感点噪声现状昼间39.1~52.2dB(A),夜间38.3~43.1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现状》(GB3096-2008)2类标准,其他声环境敏感点噪声现状昼间44.3~50.7dB(A),夜间40.8~44.3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现状》(GB3096-2008)1类标准,说明拟建项目沿线声环境现状良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公路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确定施工时间、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可保证沿线村庄等环境敏感点的生活声环境质量不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只要加强管理,实施环境监理及监测,采取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据路段预测:市区连接线4a类区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距道路中心线<7.5m,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10m,16.2m,22.3m;2类区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距公路中心线12.5m,20.6m,28.9m,夜间达标距离分别距公路中心线28.9m,33.8m,38.7m;

主线4a类区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8.0m,14.5m,22.3m,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36.4m,50.6m,68m;1类区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距公路中心线86m,139m,196m,夜间达标距离分别距公路中心线173m,271m,363m;

机场连接道路4a类区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距道路中心线<7.5m,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9.1m,15.9m,29.9m;1类区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距公路中心线28.8m,35.2m,62.1m,夜间达标距离分别距公路中心线42.1m,60.3m,116.9m。

根据噪声敏感点预测结果,项目运营近期(2028年),4a类区各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夜间最大超标0.3dB(A);2类区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1类区敏感点昼间最大超标1.6dB(A),夜间最大超标5.2dB(A),超标位置1处(马庄村);

项目运营中期(2034年),4a类区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夜间最大超标2.9dB(A);2类区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夜间最大超标1.9dB(A);1类区敏感点昼间最大超标3.7dB(A),夜间最大超标7.5dB(A);超标位置2处(新河湾小区、马庄村);

项目运营远期(2042年),4a类区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夜间最大超标4.8dB(A);2类区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夜间最大超标3.2dB(A);1类区敏感点昼间最大超标5.4dB(A),夜间最大超标9.2dB(A);超标位置3处(新河湾小区、马庄村、源头上)。

经统计,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道路沿线敏感点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本报告主要针对近、中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结合现有实际情况,超标的1处居民区(新河湾小区)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共设置声屏障100m,采用钢立柱结构,高度3m,满足运营中期最大超标量1.9dB(A)的降噪需求。马庄村1处居民区设路基((K0+600~K0+926、K0+764~K0+926)及桥梁(K0+926~K1+006)声屏障,共568m,采用钢立柱结构,高度3m。

环评要求对于运营远期环境噪声超标的村庄,采用预留降噪费用的措施,加强运营期跟踪监测,如超标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或室内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本项目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后,各敏感点运营中期昼间及夜间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标准要求,使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影响有效的降低。

三、地表水环境评价结论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起点泾河水质监测项目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水质标准,项目区域地表水体水质良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主要影响是跨河桥梁水下构筑物的施工对水体的影响以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冲洗砂石材料的废水的影响,其中桥梁水下构筑物施工是影响沿线水体水质的主要施工过程。

(2)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收集处理,出水用于场地绿化,定期清掏用于追肥。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拌合、施工车辆冲洗等,不外排。

(3)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将施工产生的隧道涌水和施工废水沿临时边沟或永久边沟及时排出洞外,不得散流,且在隧洞口设置施工废水隔油沉淀池和隧道涌水沉淀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处理达标后隧道施工废水回用于工程用水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隧道涌水优先回用,剩余部分就近排入沿线自然沟渠。

施工期采取环保工程措施和严格的管理措施后,对沿线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沿线隧道管理站、、收费站污水拟采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标准后进入10m3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剩余部分由罐车拉运至沿线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对沿线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空气评价结论

平凉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大气特征因子总悬浮颗粒物的24小时平均浓度现状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中总悬浮颗粒物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由于本项目施工期较长,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对于散装材料的储料及运输应做好防护工作;对于施工便道采取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可缓解工程施工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隧道管理站(与收费站同址共建)辅助设施冬季采用电采暖,为清洁能源,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2)项目隧道管理站(与收费站同址共建)采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餐厅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并加装油烟净化器,确保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五、固体废物评价结论

1.施工期固废评价结论

(1)施工期施工人员垃圾产生量约为0.3t/d,生活垃圾按施工生活区分布较分散,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侵占土地,破坏地貌和植被、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大气并影响环境卫生。各施工区通过设置小型垃圾堆放点,分类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可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拆迁的建筑垃圾应尽可能用于路基填筑,如不能使用,应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其他筑路材料应按照工程计划和施工进度购置,严格控制材料使用,尽量减少剩余的物料。

2.运营期固废评价结论

(1)附属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遗撒。

(2)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后,外运委托处置。

(3)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间贮存柜,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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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工作后,按照公众参与管理办法进行的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步采取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公示方式,公示期间未收到与环评相关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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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机械公司喷漆室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甘肃省华亭市安口镇西大街65号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机械公司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项目位于甘肃省华亭市安口镇西大街65号,拟在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机械公司现有厂区内南侧位置建设喷漆房1座(中心坐标:E 106°47′29.398″,N 35°13′5.314″)。主要建设内容是:拆除原涂漆室及除尘设备、烘干室及设备、喷砂室及设备后原址扩建,新建喷漆房占地面积270m2年设计喷涂液压支架100套,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1套。项目总投资1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88万元,占总投资的26.82%。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影响措施

根据相关要求,严格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拆迁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6个百分百”标准纳入日常动态监管范围,最大程度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密闭围挡。工期在30天以上的必须设置围墙,工期在30天以内的可设置彩钢围挡。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底部设置不低于20厘米的防溢座;

2)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洒水等降尘处理;

3)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车辆清洗设备,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周边的清洁;

4)建筑垃圾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7)施工期焊接烟尘通过厂区现有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

8)施工期厂区内道路通过洒水降尘减小运输车辆扬尘;

9)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减小起尘量。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大幅度降低施工扬尘等环境空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 造成的不良影响,这些防尘、抑尘等措施可行。而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废气的影响也将终止。

(2) 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无施工生产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废水,整个施工期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2m3,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厂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噪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几点:

① 限制作业时间

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夜间禁止使用电锯等建筑设备。确因建筑工艺需要及其他特殊原因须在夜间施工的,如抢险等,应提前按分级管理权限报请环保部门批准,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施工工地周围居民区张贴安民告示,必要时可先向附近居民通报,以取得居民的谅解。

② 不断更新、采用先进设备

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和设备,采用新技术、低噪声设备,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等,可以设置作业棚,以减少强噪声的传播。

③ 运输车辆

施工车辆噪声防治措施由施工单位对运输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控制运输车辆遮度,严禁超载运行:加强对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保障车辆正常运行:施工场地出入口分开设施,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息速、制动、启动、鸣号。

1)合理规划施工场地,施工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部,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人员应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作业时间,并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头盔、耳塞等。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防治措施可行。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也将终止。

(4) 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无废水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喷漆作业时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管理。根据预测,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产生源主要为喷枪和引风机,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厂区绿化以及距离衰减等因素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及夜间噪声排放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在采取隔声降噪的防治措施后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防渗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均属于危废废物。本项目危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定期委托甘肃科隆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分析可接受性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包括火灾事故、环境风险物质泄露、废气治理设施故障等。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措施当发生风险事故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把事故的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程度,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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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通过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具体要求,表明项目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基本上是支持的。建设单位除了要将各项环保措施切实落实外,还应把有关的污染治理措施在群众中进行宣传,使得污染治理的状况更加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