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分局:规范履职行为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05 10:27 |
今年以来,泾川分局持续贯彻“四强一创”总体思路要求,以打造“六型”执法队伍为目标,持续开展“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和执法队伍作风能力专项活动,努力营造“逼人上坡、催人奋进”的干事创业工作局面,力争执法人员个个都能成为环境执法工作的行家里手。
一是规范现场执法检查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明确检查目的、查清法律规定,提前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时统一制式服装着装,必须两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在完成一列规定动作后,依法进入现场,不得随意频繁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规范证据收集。要求执法人员秉承严肃专业的态度,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调查取证必须突出调取证据的全面、客观、关联性,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使用移动执法终端进行规范记录,客观地记载现场检查笔录承载的案件事实,减少人为主观臆断,既要收集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证据,也要重视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并将证据之间能够关联起来推理合理,形成有效的闭环证据链条,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三是规范案件处罚程序。对所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都要严把法律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证据不清不盲目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保障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
四是规范内部执法程序。对重大事项和较大数额的处罚案件,积极向市局和市执法队进行汇报,一律实行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实行调查与处罚分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五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严格按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甘肃省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条文准确,专业术语规范,制作说理式法律文书,争取当事人的理解认同。
六是规范行政处罚送达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送达,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时间送达法律文书,必须认真填写送达手续,充分保障相对人法定权利,详细记录送达文书全过程,确保送达文书无误。
七是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依据《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及时进行自查自评,全面查找不足,及时完善纠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下一步,泾川分局将进一步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人才使用战略,加快执法骨干能手培养,发挥执法骨干传帮带作用,积极探索借助专业力量,依法依规引入第三方辅助执法,着重解决执法人员短缺、专业性不强、精准发现问题不够等问题,大力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助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撰稿人:周丽莉 审核人: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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