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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来源:泾川分局            时间:2023-05-1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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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泾川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创建机制高规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31个部门和14个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泾川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甘肃省泾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印发《泾川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召开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向各单位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并将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初步形成了“分层管理、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生态环境高颜值

近年来,县域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未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连续5年保持90%以上,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蓝天白云;坚持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治理,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实现四个100%;持续深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7%,秸秆综合利用率90.03%,农膜回收率达到83.43%,以生态化治理、资源化利用理念统筹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县域内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完成荒山造林3.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1.56%,统筹实施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4.76平方公里,2022年泾川县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辖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监管能力逐步增强,2022年全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考核中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评价结果排名全省第三,环境质量综合考核被评定为“一般变好”等次。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综合考核位列全市第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被市上考核为“优秀”等次。

经济发展高质量

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要求,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2022年,全县经济社会实现了具有转折意义的新发展,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51.59亿元,同比增长9.7%,增速位列全市第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700万元,同比增长58.8%,增速位列全市第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进步奖”。在经济稳健增长的同时,我县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把新能源发展作为促进能源消费革命的重要举措,聚焦国家“双碳”目标,优先推广天然气利用,加快太阳能等新兴产业培育力度,积极助推绿色能源发展。严格行业准入和行政审批制度,严把项目审核关,对全县主要耗能单位、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扎实推进“两高”项目摸底排查,加快工业类项目提升改造,实施GDP能耗指标年度核算制度,2022年,全县单位生产总产值能源消耗控制在全市目标范围之内,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100%,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指标和重点工程减排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的目标值内。

生态文化高赋能

生态文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助推力不断增强,坚持将生态环保政策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教育引导全县1100多名科级干部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节能低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上门宣传等活动载体,面向公众开展差异化生态环境实践教育、舆论宣传,现场开展法规政策和环保知识咨询,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激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绿色消费文化和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会共同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有效提高,生态文化氛围愈显浓厚,生态文明建设得以重要支撑。2022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95%,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达94.17%。(撰稿:毛译钒 审核人:董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