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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构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新格局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5-2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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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是联系群众的桥梁,是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直接关系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和切身权益。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新颁布的《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新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信访责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组(委)统一领导、信访工作机构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干部定期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下访,包案化解突出问题。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为了让群众更便捷地反映生态环境问题,大力推进信访渠道多元化建设。除传统的来信、来访、来电方式外,积极拓展网上信访渠道,依托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实现信访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查询、评价全流程信息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在生态环境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联系方式、接待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方便群众随时了解和反映问题。此外,还通过在社区、企业等地设立信访联系点,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和诉求,将信访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

三是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效。规范的办理流程是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要求,对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办理、答复、督查督办等环节进行规范。建立健全首接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登记,区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属于本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及时告知信访人并依法依规办理;对于需要转送、交办的事项,明确办理期限和要求,跟踪办理进度。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办理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加强协作配合才能有效解决。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复杂信访问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形成工作合力。例如,在处理一些环境污染与周边居民矛盾纠纷时,与城管、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做好调查取证、矛盾化解和秩序维护等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五是注重源头治理,预防信访矛盾。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环境隐患和问题,从源头上预防信访矛盾的产生。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审批环节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因项目建设引发信访问题。同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政策法规、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审批等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此外,还通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撰稿:高淑霞   编辑:朱瑞祥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