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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生态环境系统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时间:2022-10-28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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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印发了《平凉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平凉市2022年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将计划性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信息公开,实现年度抽查结果100%公开,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健全机制、周密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将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局机关相关科室(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书考核;二是建立提醒、预警和督办制度,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缓慢或不及时的单位采用《提醒单》《预警单》《督办单》督促工作落实;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抽取任务、检查结果制定统一模版进行网站公开公示;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统筹监管、加强配合。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到内部抽查“应联必联”、跨部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避免单打独斗、多头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一是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将生态、水、大气(气候)、土壤、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环评(排污许可)、监测、执法、应急等抽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着力提升了监管效能,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二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贯穿随机抽查工作全过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分类处置、双重管理,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持续追踪,对可立行立改的轻微问题,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履行监管责任到位。

三、规范流程、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差异管理、标识管理和动态管理,分为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对象,依托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将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全面运用“平凉市综合执法一体化系统”,规范“两库一单”管理,建立污染源监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一是统筹计划,按照年度计划统筹制定全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14个,其中年度计划6个、专项计划5个、跨部门联合计划3个;二是夯实“两库”建设建立检查对象库1879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369家、一般排污单位1007家、建设项目133个、核技术利用单位124家,涉消耗臭氧层物质108家、机动车销售企业131家、环境监测机构7家;建立检查人员库197人,其中资深人员61人、普通人员202人、辅助人员6人,实行科学编组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建立分类监管对象标签库19个,实行分类管理、差异管理、标识管理和动态管理;三是如实公开、接受监督,把“一公开”作为“双随机”成效的“放大镜”,全面实行抽查结果公示制度,在每次抽查完成后将抽查结果及违法问题查处结果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及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廉洁执法。

截止目前,全市开展单部门“双随机”抽查1399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577家、一般排污单位745家、建设项目77家),跨部门联合抽查29次172家,信息公开1571家,发现环境管理问题467个、违法问题20个,立案查处20家。其中市本级共抽查503家,其中单部门抽查451家(重点排污单位303家、一般排污单位133家、建设项目15个),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5次52家,信息公开503家,发现环境管理问题288个、违法问题11个,立案查处11家,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制作“双随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503份。

四、加强培训,提升监管水平。市生态环境局以“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活动为统揽,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新形势,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和质量,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平,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监管执法水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视频会议培训”、“面对面培训”、“实操演示”等方式,对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开展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系统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了3期专题培训,培训执法人员达60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全系统执法监管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创新方式,运用正面清单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立足疫情防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总目标,切实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对于清单内企业首次被“双随机”抽到的,免于现场检查;推广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简化、高效监管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减少对企业的执法次数和干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年初,结合2021年度执法监管情况,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严把正面清单准入关、移出关,及时动态调整了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移出1户,新增4户,现有正面清单企业20户。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不断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通过精准帮扶引导企业如实公开主要污染源名称、排放方式、执法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治理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强推广平台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准确掌握平台系统信息数据录入,完善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智慧监管、综合监管,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撰稿:李国平    审核:朱耀强   责编:张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