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企业的公告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9-20 09:50 |
按照原甘肃省环保厅《关于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判定及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15〕26号)要求,经市生态环境局初步判定,现将经市生态环境局判定审核通过的2023年8月份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列入名单的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及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主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企业所在县(区)生态环境局应核实企业超标排放情况,并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判定及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嫌超标排放行为企业依法查处,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2023年8月份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名单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2023年8月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名单
单位:废气(mg/m3),废水(mg/l)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口 | 超标 因子 | 超标日期 | 执行标准限值 | 超标浓度范围 | 最大超标倍数 |
备注 |
1 | 平凉市崆峒区下甲建筑材料厂 | 烟气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8月10日日均值超标 | 150 | 179.07-310.78 | 1.97 | |
烟尘 | 8月19日日均值超标 | 30 | 32.83-62.52 | 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