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涉嫌超标企业的公告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9-20 09:49 |
按照原甘肃省环保厅要求,经市生态环境局初步判定,2023年7月份自动监测数据无涉嫌超标企业,现将2023年6月份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处理处置情况予以公告。
列入名单的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及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主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企业所在县(区)生态环境局应核实企业超标排放情况,并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判定及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嫌超标排放行为企业依法查处,将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2023年6月份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处理处置情况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1
2023年6月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处理处置情况
单位:废气(mg/m3),废水(mg/l)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口 | 超标 因子 | 超标日期 | 执行标准限值 | 超标浓度范围 | 最大超标倍数 |
备注 |
1 | 庄浪县君发富民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6月17日日均值超标 | 150 | 214-289 | 0.93 | 庄浪分局已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