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7-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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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7月11日-2026年0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3-8551156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3楼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744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静宁工业园区(威戎辐射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平凉市静宁县威戎工业集中区通达果汁厂西侧约100米处、静庄路西南侧、毗邻塑料厂处

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金绿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静宁工业园区(威戎辐射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选址于静宁工业园区(威戎辐射区),总占地面积26.2亩,用地性质均为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本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m3/d,污水处理预处理采用粗格栅及调节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水解酸化工艺,二级处理采用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高级催化氧化池工艺,尾水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高压隔膜压滤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污泥外运填埋含水率60%)。

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结论 本项目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序各涉水建构筑物均采取密闭措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项目设置的除臭间,除臭间设置一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绿化,栽植对无组织臭气有一定吸附作用的乔、灌木和花卉,对污泥等散臭污物及时处理清运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有组织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无组织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表6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建设的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调节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 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高级催化氧化+接触消毒”处理工艺,尾水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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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分阶段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2025年8月13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首次公示;2026年1月5日—6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税务报进行了公示,在吴家磨村公示栏张贴了公告,公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2026年4月30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网站,对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本工程在各阶段信息公开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灵台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雷家河村灵台电厂南侧,达溪河右岸

灵台县广源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煤电产业园东片区作为新建工业集聚区,应同步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保证工业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及处理,同时提升煤电产业园东片区招商引资吸引力、推动行业环保升级和增强工业集中区煤电产业园东片区的发展潜力。 在此背景下,灵台县广源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在灵台县煤电产业园东片区内(灵台县雷家河村南庄社,达溪河右岸)新建灵台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将集中收集处理煤电产业园东片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

产臭单元采用“构筑物密闭、加盖+负压收集+官能团接枝改性纤维净化技术”措施后,经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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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照要求进行了两次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公示于2025年10月16日在“泾瑞环境”网站进行公示,第二次公示于2026年1月22日在“泾瑞环境公众参与公示平台”网站及中国劳动保障报登报平台进行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项目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建议与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灵台县史家河水库工程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

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库工程、引水隧洞和引水枢纽工程,其中:引水枢纽布置于史家河沟道梁家庄附近的河床内,引水枢纽采用“低闸坝”布置方案;引水隧洞始于引水枢纽进水闸,自西南向东北下穿史家河与石沟分水岭山体,止于水库库尾石沟左岸,总长度为4.41km;史家河水库是一座以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及人饮等综合利用的注入式水库,总库容504万m³,兴利库容350万m³,挡水大坝为碾压砼重力坝,布置于石沟沟口往上200m处,坝顶高程为967.50m,建基面最低高程为903.00m,最大坝高为59.5m,大坝总长度为179m

运营期水库管理房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枢纽工程区供水全部为重力自流供给,不设置泵站,无噪声污染源,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水库管理区设备噪声,水泵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厂房阻隔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水库底清理淤泥符合相关管控要求后妥善处置或利用;为保障本项目生态流量下泄安全,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永久性生态流量下泄装置,并在下泄口处安装流量监测系统,与当地生态环境及水务部门联网,进行在线监测和监控,进一步保证生态下泄流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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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环评工作开展期间,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9日在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一次信息公开,在环评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12日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同时进行了报纸公示,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广泛征求影响范围内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