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9-07 11:33 |
我市公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方案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29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6年3月26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平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锚定聚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城市目标定位,大力实施“生态立市”行动,高质量整改督察反馈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平凉。
《整改方案》明确,2028年年底前,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群众举报件全部办结销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到位,巩固提升历次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成效。对32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整改任务清单,确定六个方面工作措施:
一是深学笃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燃煤、机动车、扬尘、工业企业和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化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联防联控,保障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推进河湖库“清四乱”。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健全固危废全过程监管体系,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三是持续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任务。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四是全面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聚力打造“1+2+3+N”产业发展格局。加大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绿色建材产业园等创建力度。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强化淘汰机电设备处置监管。
五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加强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凝聚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推动形成城乡均衡的一体化监测网络。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信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环保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六是从严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清单化调度,实行整改调度、督导检查、验收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不缺项、不漏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符合条件的做到应提尽提、应赔尽赔,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平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