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增强环境执法效能
平凉市“三措施”推进生态环境执法
工作精准化、规范化、高效化
|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11-20 10:36 |
平凉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为抓手,持续强化执法稽查,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向精准化、规范化、高效化迈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强化制度引领,夯实执法基础。坚持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系统推进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基础。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印发了《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依据。同时,结合省厅和市级相关部署,细化执法流程和标准,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实施计划管理。通过检查计划备案管理机制,统筹整合监管执法、信用评价、固定源管理、“双随机”等各类检查事项,科学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按规定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从源头上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三是推行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并公开《平凉市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按季度整合环评、排污许可、固体废物、辐射管理、在线监测等高频涉企检查事项,实行“应联必联”联合检查,提升执法协同性和效率。此外,通过动态更新清单内容,确保执法重点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同步调整,进一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精度。积极探索监管方式创新,通过分类管理、科技赋能和流程优化,全面提升执法精度和效能。一是实施分类标识管理。依托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结合信用评价等级、行业类型、排放特点等要素,对167家企业实施分类标识和动态管理,将监管对象划分为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一般排污单位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对重点排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对特殊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盯防,杜绝“拉网式”“运动式”执法,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规范执法流程。统一制作《行政检查审批表》和《行政检查通知书》,严格执行入企检查审批制度,常规检查需提前3日完成审批,特殊紧急情况需在检查后1日内补办手续。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利用“平凉市涉企行政检查全过程监督平台”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可追溯。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积极运用无感式、非接触式执法模式,通过在线监测、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用电用能数据等科技手段,非现场搜集问题线索,对异常数据实时预警,确需现场核实的再精准入企,大幅降低对企业的干扰。今年以来,全市涉企现场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7.7%,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率显著提升,执法效率和质量实现双提高。
三、深化执法稽查,规范执法行为。以执法稽查为重要抓手,通过常态化稽查、问题整改和帮扶指导,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一是系统部署稽查工作。按照《平凉市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检查(稽查)工作计划》,明确稽查目标、范围、内容和程序,对执法计划制定与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案卷质量、“三项制度”落实、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等重点内容开展全面稽查。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办法》专题培训和宣传,提升执法人员对稽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营造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围绕执法关键环节,对灵台县、崇信县、平凉工业园区、静宁县等分局开展日常稽查及非现场稽查,累计查阅资料200余份,抽查现场检查笔录10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30余份。通过专项稽查,发现执法程序、证据固定、文书规范等方面8类15个问题,并逐一梳理分析,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强化整改与帮扶。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向相关单位下发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意见书,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同时,结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对部分县区分局开展专项稽查帮扶,围绕“两打”案件办理、执法难点等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平凉市通过制度、监管和稽查三方面的协同发力,不仅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的精准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也为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下一步,平凉市将继续坚持“生态立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执法机制,创新执法方式,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撰稿:魏琦 编辑:朱瑞祥 审核: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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