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公告(挥发性有机物(VOCs)9月12日)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9-12 16:47 |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36号)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甘环办发〔2021〕8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平凉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平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任务予以公示。
附件:平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任务公示表.xlsx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