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0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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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2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26—2024121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3-8232522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裙楼三楼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744000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甘肃平凉锦屏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平环评发〔202463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