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2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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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20-20241226(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3-8232522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裙楼三楼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编:744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1

甘肃平凉大秦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平凉市崆峒区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平凉供电公

南京普环电力科技有限公

(一)新建大秦330kV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新李村,本期新建主变压器2×240MVA,终期建成主变压器3×240MVA,本期新建330千伏进线间隔5回,终期建成330千伏进线间隔8回,本期新建110千伏出线间隔9回,终期建成110千伏出线间隔20回,本工程按最终规模一次征地,全站总用地面积2.50公顷(37.50亩),其中围墙内占地面积1.98公顷。

(二)扩建成纪330kV变电站,主要在原2号、3号主变低压侧各扩建1组30MVar并联电抗器;

(三)扩建平凉750kV变电站,主要扩建330kV出线间隔1回;

(四)成纪—平凉电厂一期Ⅰ、Ⅱ回π入大秦变330千伏线路工程,建线路路径长度31.8km,其中同塔双回路30.3km(预留2.5km),单回路1.5km。

(五)750kV平凉变—330kV大秦变33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49公里,其中单回路41.8公里,新建同塔双回单侧挂线3.6公里,利用已有同塔双回路铁塔单侧仅挂线3.6公里。

项目总投资44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3万元。

 

1.电磁辐射:按照《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确保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河流、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规范控制水平距离和线高,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以降低线路电磁环境影响。通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加强宣传;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抬高输电线路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以保证变电站地面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符合标准限制;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根据现状监测和类比监测,本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及线路工程的工频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均能够分别满足4000V/m、100μT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根据预测和现状监测结果,在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后,变电站站址四周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3.废水:大秦330kV变电站项目运行期运行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经1m3/h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不外排;生活垃圾暂存于场内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4.固废:变电站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以及事故产生废变压器油时,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收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随意丢弃。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涉及穿越韩家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有关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论证并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2

甘肃平凉75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平凉市崆峒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扩建#1主变、容量为2100MVA,并在#1主变66kV侧建设4×120MVar低压电抗器、2×120MVar低压电容器。

项目总投资186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8万元

 

1.电磁辐射:通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加强宣传;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根据现状监测和类比监测,本项目工程投运后,变电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均能够分别满足4000V/m、100μT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根据预测和现状监测结果,在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后,本期扩建工程建成投运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站外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要求。

3.废水:新建工程运行后不新增运行维护人员,变电站原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不外排;生活垃圾暂存于场内垃圾箱,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4.固废:变电站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以及事故产生废变压器油时,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收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