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8-30 17:35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3-8232522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公园路51号
邮编:744000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崇信县黄寨风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环评发〔2023〕57号 | 2023年8月30日 |
2 | 关于静宁县威戎镇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环评发〔2023〕69号 | 2023年8月30日 |
3 | 关于庄浪县人民医院C臂数字减影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环评发〔2023〕70号 | 202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