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12-0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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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1日我局对2个符合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1日-12月1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3-8551156(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箱:plhbjkfk@163.com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公园路51号

邮编:744000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平环评发85号S28灵长高速公路项目甘肃公航旅路业有限公司LCZB3标项目经理部一号混凝土拌合站.pdf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环评发〔2022〕85号

2022年12月1日

2

关于平环评发84号灵台县雷新公路新集水库淹没区公路改线工程拌合站项目.pdf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环评发〔2022〕84号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