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8-02 15:2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2日-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3-823485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箱:plhbjkfk@163.com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公园路51号
邮编:744000〔2021〕11号
序号 | 批复名称 | 环评报批稿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平环评发〔2022〕53号(静宁集中供热项目环评批复).pdf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静宁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平环评发〔2022〕53号 | 2022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