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8-2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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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2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25日—2022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3-8232522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公园路51号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744000  

序号 

批 复 名 称 

审 批 文 号 

审 批 时 间 

关于《平凉市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平环评发〔2022〕62号 

2022年8月25日 

2

关于《山东能源灵台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农业复合发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平环评发〔2022〕63号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