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7-03 16:02 |
主要职责: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市本级、崆峒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范围内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履行本地区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一)贯彻执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计划和专项检查工作计划。
(三)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执法行为稽查等工作。
(四)依法对辖区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受理办理、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及案件办理。
(七)负责市控 (含国控)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挂牌督办、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九)制定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人员教育及业务能力培训计划,负责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
(十)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项目库建设、项目审查申报、项目建设督查调度及验收等有关工作。负责实施市生态环境执法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十一)负责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落实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程涛
通讯地址:崆峒区兴北路105号惠民大厦3楼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5968070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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