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季度平凉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状况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7-10 13:09 |
一、监测概况
2025年2季度,对平凉市4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源地:灵台县城区水源地、庄浪县竹林寺水库水源地、泾川县朱家涧水库水源地、庄浪县花崖水库水源地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静宁县东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未验收,期间水库不蓄水,无法进行采样监测。
二、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三、监测项目及频次
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每季度监测一次。
四、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五、监测结论
平凉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中:灵台县城区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表2和表3标准限值(总氮不参与评价);庄浪县竹林寺水库、庄浪县花崖水库、泾川县朱家涧水库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Ш类、表2和表3标准限值。
附表 2025年2季度平凉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状况
序 号 | 省份名称 | 城市名称 | 县 区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 及超标倍数 |
1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灵台县 | 城区水源 | 河流型 | 达标 | - |
2 | 甘肃省 | 平凉市 | 庄浪县 | 竹林寺水库水源 | 湖库型 | 达标 | - |
3 | 甘肃省 | 平凉市 | 庄浪县 | 花崖水库水源 | 湖库型 | 达标 | - |
4 | 甘肃省 | 平凉市 | 泾川县 | 朱家涧水库水源 | 湖库型 | 达标 | - |
5 | 甘肃省 | 平凉市 | 静宁县 | 东峡水库水源 (备用水源) | 湖库型 | 水库未蓄水 不具备监测条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