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季度平凉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状况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7-1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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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概况

2025年2季度,对平凉市4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源地:灵台县城区水源地、庄浪县竹林寺水库水源地、泾川县朱家涧水库水源地、庄浪县花崖水库水源地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静宁县东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未验收,期间水库不蓄水,无法进行采样监测。

二、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三、监测项目及频次

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每季度监测一次。

四、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五、监测结论

平凉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中:灵台县城区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表2和表3标准限值(总氮不参与评价);庄浪县竹林寺水库、庄浪县花崖水库、泾川县朱家涧水库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Ш类、表2和表3标准限值。


附表    2025年2季度平凉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状况

序 号

省份名称

城市名称

县 区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水源类型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

及超标倍数

1

甘肃省

平凉市

灵台县

城区水源

河流型

达标

-

2

甘肃省

平凉市

庄浪县

竹林寺水库水源

湖库型

达标

-

3

甘肃省

平凉市

庄浪县

花崖水库水源

湖库型

达标

-

4

甘肃省

平凉市

泾川县

朱家涧水库水源

湖库型

达标

-

5

甘肃省

平凉市

静宁县

东峡水库水源

(备用水源)

湖库型

水库未蓄水

不具备监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