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季度平凉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9-06 15:42 |
一、监测情况
2023年3季度,平凉市5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为:灵台县城区水源、静宁县东峡水库水源、庄浪县竹林寺水库水源、泾川县朱家涧水库水源、庄浪县城区花崖水源,其中静宁县东峡水库水源为备用水源。
二、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三、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每季度监测一次。
四、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五、监测结果
平凉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中:灵台县城区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和表2、表3标准限值,静宁县东峡水库水源、庄浪县竹林寺水库水源、泾川县朱家涧水库水源、庄浪县城区花崖水源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和表2、表3标准限值(总氮不参与评价)。
附表 2023年3季度平凉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 号 | 省份名称 | 城市名称 | 县 区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 及超标倍数 |
1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灵台县 | 城区水源 | 河流型 | 达标 | - |
2 | 甘肃省 | 平凉市 | 庄浪县 | 竹林寺水库水源 | 湖库型 | 达标 | - |
3 | 甘肃省 | 平凉市 | 庄浪县 | 城区花崖水源 | 湖库型 | 达标 | - |
4 | 甘肃省 | 平凉市 | 泾川县 | 朱家涧水库水源 | 湖库型 | 达标 | - |
5 | 甘肃省 | 平凉市 | 静宁县 | 东峡水库水源 (备用水源) | 湖库型 | 达标 | -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