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荣获“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3-22 18:14 |
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荣获“2023年度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
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3月20日,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召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荣获“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受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总工会表彰。
2023年来,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大练兵“五个一”,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第三方数据造假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抓政治建设,党建引领强定力。以“红色引领·绿色发展”党建品牌创建为统揽,以“三抓三促”行动和“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担新使命、奋进新征程,加快建设“六型”干部队伍,组织参加省市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提升培训18人次,落实“机关干部上讲台”制度22次,评选执法标兵4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坚持“提升十种能力、锤炼十大作风”,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练兵,形成了见贤思齐、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1名干部被县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工作办公室评为全县“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先进标兵。
二是抓关键环节,强化监管增效力。以严紧硬的措施推动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力。对中央和省市督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坚持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各类问题。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法人员采取无人机巡检58架次、远程调度固定污染源信息23次,通过优化检查方式,排查水源地隐患问题15条。做到对守信合法企业的“无事不扰”和失信违法企业的“无处不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检查排污单位84户(次),调处环境信访投诉20起,办结率达到了100%,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起,罚款35.9万元,其中协助市综合执法队查处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数据造假案件1起,查处新《噪声法》违法案件1起,现场铲除土法烧木炭3户,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2起。
三是抓业务融合,各方协同聚合力。严格落实“局队站”合一要求,针对各业务股室职能特点,统筹用人机制,整合业务,将局内设机构有机结合,“监管、监测、监督”一体化工作,打通了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监测的壁垒,解决了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大、衔接不畅、合力不足的问题。特别是针对1—3月份全县空气质量下行的压力,灵台分局局队站融合,全员出动,开展日防夜巡,使空气质量由劣向好,排位由年初倒数第一升至第一。切实提升监测能力,为执法助力,目前,争取市级环保专项资金500万元,建成实验室22间330平方米,安装各类监测仪器70台(套),可开展废水、废气、噪声、重金属等四大类85项生态环境指标监测,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了技术保障。投资160万元建成了在线监控平台,12户企业与平台联网,实现了监管协同。通过多措并举,部门联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明显得到了提升。制定了《领导干部干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处置制度》,规范和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工作,确保了生态环境执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四是抓基层一线,上下联动激活力。坚持执法能力向基层延伸,13个乡镇取得执法主体资格和办案条件,并配套了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有序开展了工作。定期对乡镇综合执法队开展专题培训,在执法检查中,主动邀请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参与,将日常受理属乡镇管辖的环境问题交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处理,并及时答疑解惑,引导规范执法行为。今年以来,乡镇综合执法队参与县级生态环境执法96人(次),指导乡镇执法队对5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木炭窑进行了拆除,通过指导、引导提升了乡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缓解了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压力。
通过严的执法,常态化监管。2023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值分别为51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7.7%、14.3%。达溪河灵台段出境国控断面水质达到了地表水国家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勇担使命,砥砺前行,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总体要求,聚焦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之以恒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努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撰稿人:曹明亮 审核人: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