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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5-27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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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5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琰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张航陪同检查。

检查前,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安排专业人员,就“一法一条例”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行培训。裴琰副主任就做好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检查组先后深入泾川县污水处理中心、中石化采油一厂管理二区井场、朱家涧饮用水水源地和城关镇杨柳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处,就环保问题整改、环境执法监管、日常巡查检查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我县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组和各成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在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污染防治、加大打击违法行为、认真整改中央及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监管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全民关心生态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检查组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一要强化环保法规宣传,树牢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二要强化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水源地保护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河湖污染治理、林木林地保护等方面持续用力,守护绿水青山。要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环保监管队伍建设,保障环保硬件装备,改善执法监管条件,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巩固环境治理成果。

 

 

 

撰稿人:黄勇奇          审核人:薛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