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生态环境分局扎实开展县级监测站能力建设自查自评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3-27 10:51 |
灵台生态环境分局
扎实开展县级监测站能力建设自查自评
为全面落实省生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我县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近日,我局组织专人对灵台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评。
按照《甘肃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评估方案》(甘环监测发〔2024〕2号)要求,自查组严格根据五大类12项评估指标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核查了用房情况、设备配置、体系建设和职责履行等情况,摸清了底数、查找了不足,并认真进行了总结和自评工作。
目前,我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工作在监测体系、监测用房、能力建设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已达到《平凉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的基本监测能力和部分应急监测能力,已初步具备独立完成水和废水、噪声等方面县级事权监测任务的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评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力推动我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新成效。一要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定期学习制度,加强监测人员业务学习教育,有计划组织监测人员参与社会机构和省市监测能力培训班,增强专业技能,提升监测人员业务水平;二要加快扩项认定。尽快开展人员培训,积极筹备扩项认定工作,尽早取得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等项目的监测资质;三要加强质量管理。紧密结合监测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形成层层把关、相互制约的内部审查机制,要配齐质量管理人员,组织开展质量体系文件学习培训,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努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撰稿人:薛超强 审核人:王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