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开展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搬迁范围及对象认定工作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 时间:2022-09-01 11:13 |
为深入贯彻全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搬迁范围及对象认定工作安排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要求,近期,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搬尽搬”的工作总原则,扎实开展了全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搬迁范围及对象认定摸底工作。
为确保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搬迁范围科学确定和搬迁对象认定不漏、不重、不错。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与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沟通衔接,以县城区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灵台县生态红线及“双评价”报告等为基础数据,把生态敏感区搬迁区域范围对象认定工作与地质灾害威胁区、河湖管理范围等统筹起来,科学指导乡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做到精准、科学、有序。截止8月29日,全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搬迁范围及对象认定工作已全部完成。
下一步,灵台生态环境分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水源地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搬迁后半篇文章,确保“搬得出、能治理、能保护”,迁出区能够得到基本治理和自然恢复,进一步减轻迁出区水源保护和生态保护压力。(撰稿:王辉 审核:卫彦平 责编:张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