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加强医疗废物监管 全面落实防控责任
时间:2022-03-19 11:30 |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责任,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及时、安全。3月10日-15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县18家医废产生单位的医疗废物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每到一个医废产生单位,仔细查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履职情况,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医疗废物生态环境管理要点》等相关规定。一要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二要做到分类收集、单独包装、严格消毒、来源去向有据可查、处置可追溯,严防二次污染。三要做好转运管理,要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专人负责、专车运输至处置点,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及扩散。四要确保工作人员和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收集、分类、贮存、转运、处置流程,确保了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医疗废水达标排放,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生态环境铁军力量。(撰稿:李海萍 审核: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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