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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全面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工作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            时间:2022-05-2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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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对标对表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目录清单,立足工作实际,成立了专责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调和事后跟进督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实有效的举措,全力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自《固废法》实施以来,结合普法执法、“6·5”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以及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喇叭、悬挂宣传横幅、制发《医废废物管理工作资料汇编》、印发各类宣传资料等,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综合回收利用等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参与环保的自觉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认真学习借鉴灵台分局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经验,不断总结完善,推进全县危化品治理工作。

二是“全方位”提升监管能力。畅通“12369”信访举报渠道,支持公众、社会团体、媒体等监督举报涉及危废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微信群公开固体废物领域典型违法犯罪案例,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专家授课辅导、同行学习交流、析案说法等方式,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拼”,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是“多举措”加大执法检查。扎实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废弃危化品为重点,对全县涉及废弃危化品的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实验室、污水处理厂,深入现场开展排查,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一追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法惩处。

四是“严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压实把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在危废管理上,各企业建立组织架构,制定危废登记交接、转移运输、收集人员岗位职责、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分类收集等制度,严格按照“四防”要求,建立危废贮存场所,设立明显警示标识,确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二是在医疗废水处置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水处理和消毒有关规定,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排放进行了检查,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县医院、中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必须委托第三机构开展医疗废水监测;对于没有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必须建成应急收集设施并消毒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或封闭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在危废经营单位监管上,加强对县医废中心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张贴规范图标,规范医废转移处置,并对4辆专用医废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在厂区布设监控点9个,与省级固废大数据平台对接,做到了全过程监管。在新冠疫情期间,涉疫医废做到日产日清日报告。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持之以恒抓好危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督促企业就近选择资质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做到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台账健全、合法合规。主动联合公安、检院等部门,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联合执法检查,倒逼企业履行危险废物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固废管理能力。同时严格落实危废产生企业年报和管理计划备案、转移审批制度,确保危废产生、收处等各环节全过程监管。(撰稿:王拴龙      审核:王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