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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以非现场远程监管方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4-2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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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深化运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非现场监管措施,通过“服务+监管”方式,精准执法帮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夯基础,坚持普法强基。按照“应装尽装、应联尽联”原则,主动对接新建排污单位开展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排查,规范数据和参数上报。连续3年在企业开展自动监测设施环境执法检查现场实操,讲解设备运行原理和典型违法案例,提升监管能力;先后70余次送法入企帮扶,讲解法律法规和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帮助企业提升守法意识、降低违法风险。截至2024年底,全市136家涉事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安装率100%,其中纳入全国重点单位数据传输考核86家,数据传输有效率97.66%。

二是抓预警,降低违法频次。进一步加强事前预警和事中调度,前移环境管理关口,即时向排污单位推送小时超标(异常)数据预警信息,提醒排污单位核实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坚持每日人工巡查调度数据传输,指导督促排污单位开展数据标记和补全,消除违法隐患。2024年累计发送小时预警通知8368条,下发数据异常(超标)预警单328份,有力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避免了违法排污行为发生。

三是强监管,突出精准执法。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在线监控,开展线上数据巡查和非现场监管执法,对数据陡升陡降、零值恒值、工作参数异常变化等情况具体分析研判,及时转交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对数据正常企业坚持“无事不扰”。2024年开展非现场检查720家,发现数据异常(超标)线索208条,立案调查5起,移送公安刑事立案3件,行政拘留1件,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市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供稿  撰稿\编辑:朱瑞祥    审核:张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