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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持续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4-30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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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强一线、强执法、强服务、强队伍、创一流总体思路要求,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行为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制定印发了《凉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国家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二是整合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以市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为基础,协调统筹现场检查事项,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全面规范现场检查流程,实现一次进门“一查清”,推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检查,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提高行政检查质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事项,使用无人机、线上巡查、数据核查等非现场检查模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干扰。截至目前,市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次,县(市)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次,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自行监测等事项开展了非现场检查。

三是落实宽严相济执法理念。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出具虚假车辆检测报告、超标超总量排污等严重违法行为。对照《甘肃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严格规范行使裁量权,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推动实现类案同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综合考量违法主体主观过错、违法情节、违法次数等情况,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2025年,办理涉危废行政处罚案件2件,出具虚假车辆检测报告行政处罚案件2件,从轻处罚6件,不予处罚2件。

四是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流程,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在门户网站开设环境执法专栏,及时公示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先后修订《平凉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平凉市生态环境行政案件分级审查和集体审议制度》,建立行政案卷交叉评议制度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临期案件提醒督办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发布全市生态环境典型案例4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平凉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整合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撰稿:罗祥    编辑:朱瑞祥    审核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