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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导帮扶工作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9-0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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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不断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持续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质量,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结合2023年第三季度交叉执法检查活动,深入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导帮扶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抽查。针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发现的个别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不够完善问题,将“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录入的395户排污单位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未制定上传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不完善、监测点位标注不准确等问题限期整改。

二是建立问题清单,现场帮扶指导。“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全市1-7月发证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开率低于80%的企业单位进行梳理,建立指导帮扶清单。结合季度交叉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和自行监测工作指南开展工作。对于无正当理由,多次提醒仍未按期完成自行监测企业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是线上线下结合,提升工作质效。建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调度机制,按月通报各县(市、区)自测率、完成率。针对部分企业停产停运、不符合监测条件未标注、监测结果未及时上传等问题,及时开展线上线下帮扶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发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开率从75.97%提升至95.47%,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率、公开率从93.91%提升至97.72%。

 

下一步,平凉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单位,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规范工作方案,全面及时公开监测信息,持续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