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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妇女权益保障,共建平等和谐社会——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5.15国际家庭日《妇女权益保障法》集中宣教活动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妇委会            时间:2023-05-1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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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第30个国际家庭日之际,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增强女干部职工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营造家庭平安、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集中宣教活动。

活动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于洋同志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领学和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实施30年来的又一次“大修”,经过修订,新法由过去的9章61条增至10章86条,针对当前结婚生育、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做出了积极回应。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拓宽了性骚扰维权渠道,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并对于男女平权作出进一步规定。通过学习,女干部职工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进一步增强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勇气。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切实保障女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当好女干部职工“娘家人”,全力抓好单位干部职工普法、休假、体检、慰问等工作,为女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市妇联学法宣讲一月一主题学习内容,依托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会和纪念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反家暴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及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