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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五化”引领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22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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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按照强一线、强执法、强服务、强队伍、创一流四强一创总体思路要求,坚持以机构职能规范化、执法装备现代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机构管理制度化、执法办案信息化“五化”为引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明晰职责任务,职能实现“规范化”。积极推动出台《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事项实施办法》《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职责定位、执法事项,切实解决生态环保领域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下移,在全系统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执法者”全员执法理念,在编在岗人员行政执法持证率100%选配16名优秀执法骨干到崆峒分局和平凉工业园区分局探索开展常驻执法帮扶,华亭、静宁分局积极探索“局队站合一”运行机制,切实提升执法监管、一线服务工作效能。

夯实执法基础,装备实现“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装备标准化建设专题调研,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先后筹措资金360万元全面改善办公条件、配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便携式监测仪等执法工作必需的2854部(套)基本执法装备,规范设置执法装备间,建立了使用登记台账和日常维护与管理制度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339套,全面完成统一着装,出台平凉市生态环境系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队伍队列训练制度,规范着装行为,定期开展军事化列队训练,展现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良好精神风貌,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深化实战练兵,队伍实现“专业化”。着力构建1+3”执法监管新模式,创新提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专项,整合各类执法检查事项,统筹市县两级执法力量,以老带新、以强帮弱,合理抽组人员按季度开展执法检查,突出日常练兵、实战练兵,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构建执法岗位培训体系,实行全员轮训,努力建设学习型、专业型、协作型、实干型、创新型、廉洁型“六型”干部队伍,着力打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2023年,全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3件;在省级生态环境执法大比武活动中,平凉市排名第二,荣获团体二等奖,3名同志荣获个人奖项,2名同志入选甘肃省生态环境执法领军人才库和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2名同志入选执法骨干人才库,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被推荐为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大练兵先进集体候选人。

健全长效机制,管理实现“制度化”。建立案件审查机制,成立了平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和优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分局交叉互评+市局评查”的方式,坚持每年开展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平凉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平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不断规范完善多要素、跨领域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机制、专案查办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建立队伍保障机制,制定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容错纠错、领导干部干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处置“两保障制度”,切实保护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执法人员。其中,记录和处置制度被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转发推广。

坚持科技赋能,执法实现“信息化”。全市建立了以“移动执法系统+在线监控平台”为核心的信息化、智慧化执法监管体系,实现执法活动全流程、全要素留痕,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水电能耗监控等大数据平台,开展非现场巡查执法,科学研判分析,精准发现问题,推动生态环境执法由“人防”向“技防”转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提高执法效能。目前,市级在线监控平台共接入排污单位121户,其中涉气企业86户,涉水企业51户,全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150余套,排污许可要求自动监测企业覆盖率100%2023111月份,全市通过移动执法终端上报执法记录5604条,执法人员活跃率达100%,执法系统使用排名全省第二,信息化、智慧化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已初步形成。

(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供稿,撰稿:李文,审核:朱耀强 责编:朱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