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推行“314”行政许可事项内部审批工作规范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4-04 09:12 |
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服务效能,防范风险隐患,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三抓三促”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部署要求,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行政许可事项内部审批工作规范,推行“314”管控措施,全面提升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实行“三类”管理,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即收即办、规范高效、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并根据环境影响程度、审批复杂程度以及是否涉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行政处罚案件,细化为承诺许可事项、一般许可事项和重要许可事项三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全面简化承诺许可和一般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其中承诺许可事项由申请单位作出相关承诺后,由承办科室(单位)审核公示,分管领导直接签发;一般许可事项由分管领导召开小范围专题审查会议集体研究,核发许可决定。市生态环境局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25%。
建立“一张”清单,提升审批质量。针对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9个行政许可事项,逐事项、逐类型、逐环节明确了负责科室(单位)、审批程序、承诺时限,建立了动态更新调整的平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清单,完善了合法性审查和特别程序、全程记录、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制度规定,做到了程序明确、责任明晰、统一规范、有据可依。特别明确对涉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提级审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约束和底线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坚决维护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决策的规范性、严肃性和一致性。
落实“四项”机制,堵塞审批漏洞。在全面摸排现有行政许可及其他权力事项办理情况和廉政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并落实四项工作机制,全面强化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共享和执法监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许可要求和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全面推行技术评估统一组织机制,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所有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技术评估工作,专家咨询费统一申请财政预算资金列支,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行评估专家监督退出机制,对能力不足、工作敷衍的技术专家坚决退出,对存在廉洁自律问题的函告供职单位追究责任,全面提升技术评估质效;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群众投诉举报和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的责任单位和处理措施,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廉洁、高效、公开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环境。(撰稿:于洋 审核:兰仲武 责编:张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