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部署启动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统计科 时间:2023-04-06 09:18 |
4月4日,平凉市召开2023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王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王琳玺、王之臣、杨恭出席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审议了《平凉市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平凉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方案》《平凉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王之臣通报了2022年度平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市政府副市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杨恭作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了2023年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来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抓细抓实生态环保工作,统筹高质量发展与生态安全,生态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全市森林覆盖率跃升为全省第二,先后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绿色发展的底色更加鲜亮,生态竞争的优势更加凸显,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观感更加深刻,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备了良好基础和条件。
会议强调,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平凉功能定位和资源、产业、生态基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实施生态系统治理重点工程、建设绿色平凉思路目标的延续、深化和拓展,开启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国之大者”,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战略部署,准确把握生态优势和发展基础,统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变优、产业结构变新、发展模式变绿,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盯各类督察反馈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逐项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扎实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深入打好燃煤、机动车、扬尘、工业企业、生活面源和臭氧污染防治“六大标志性战役”,全面加强泾河、葫芦河等流域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分类管理措施,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要统筹实施黄河流域汭河水源涵养、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示范等重大生态工程,实现山水林田湖草塬一体化保护、系统化治理。要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打造生态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园区,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要融合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生态空间布局,加快城市生态设施功能向农村延伸,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环境优美的生态空间。要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灵活的跨县(市、区)、跨部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有效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多元融资机制、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构建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生态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奠定坚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和相关副秘书长,6县(市)党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全体县级干部参加会议。省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局、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受邀列席会议。(撰稿:杨明星 审核:张会超 责编:张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