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王智国等9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投入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先后实施了农村生态绿化、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特别是2011年至2014年,市上积极争取实施了“以奖促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成了一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为建设美丽乡村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在全市66个乡镇175个村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1.075亿元。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村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统一转运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了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70%以上。通过实施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使项目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通过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示范区内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通过实施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使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通过集中整治,使项目村的24.89万农民群众直接受益,村庄环境基础设施得到明显加强。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们积极探索建立了“县(区)政府为主导,项目实施乡(镇)为主体,环保部门负责项目运行监督和检查”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运行管理模式,确保项目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一是建立了项目管理运行机制。项目实施县(区)、乡(镇)建立了农村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办法,成立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配齐了乡、村、组三级专兼职保洁队伍,采取财政奖补、乡村自筹、整合项目等办法,解决了保洁队伍报酬和运行经费,落实了管理措施,解决了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提升了项目区环境建设形象,确保项目实施行政村长期受益。二是制定项目设备后期维护制度。项目实施县(区)、乡镇,建立了“乡(镇)村管理、县级监督”的设备后期管理维护模式,对项目村购置的压缩式垃圾车、吸粪车、粪污转运车等设备由乡(镇)统一管理,负责设备运行和后期维护;对垃圾保洁车、分类式垃圾箱(仓)等设备明确由村委会负责管理维护,有效解决了项目设备有人用,无人维护管理的问题,保障项目设备长期运行,促进了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加强设施运行监督检查。各县(区)环保局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治项目的运行管理维护措施落实到位,每季上报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市环保局把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因措施不力、维护资金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县(区),按照目标责任考核扣除分值。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近年来,在农村污染治理上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存在一定局限性,资金分配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还不够紧密;项目后期运行管护经费不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不够到位,综合效应不够明显。特别是对加强后续运行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设施设备后续运行管护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一些项目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大部分县(区)都出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后续运行管护工作规定或制度,但还没有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之一些基层环境监管机构不健全,县(区)和乡镇财政困难,项目村缺乏资金,因此,项目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十分缺乏,致使垃圾转运车辆运行不正常,垃圾不能及时清理,垃圾箱(仓)等设施维修管护措施难以落实,影响了连片整治项目的长效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及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加大争取国家环保资金的同时,积极协调市、县财政都要按一定比例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治理乡镇、乡村环境污染,保障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运行费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2、加大基层环境保护组织建设力度。不断延伸环保机构,完善乡、村网络,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积极协调编制部门,加大基层乡镇环保所建设支持力度,有条件的乡镇都要建立乡镇环保所,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必须确定一名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至少配备2—5名专(兼)职环保员,负责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协调和监督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3、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各项工作机制。一是持续开展区域性的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活动,建立农村环境和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强化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后期运行监管,确保项目长效运行。二是落实农村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层层靠实责任,加大对农村环保工作在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中的考核比重,把农村环境保护任务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对农村环保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三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考核办法,明确任务职责,实施目标考核,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感谢你们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环保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环保局农村科 8225506
平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27日